2017年9月2日 星期六

2018年綜所稅以及股利所得稅改方案

2018年1月18號立院三讀通過版本:(乙案的微調版本)
1. 企業營所稅自17%調升為20%
2. 外資股東稅率從20%調升到21%
3. 股利分離課稅稅率為28%
4. 股利併同其他所得扣抵稅額,依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,扣抵上限為8萬元
5. 扣除額調升
5.1 標準扣除額 (9萬調升到12萬)
5.2 薪資扣除額 (12.8萬調升到20萬)
5.3 身障扣除額 (12.8萬調升到20萬)
5.4 幼兒學前扣除額 (2.5萬調升到12萬)
6. 企業未分配盈餘10%調降為5%